Saturday, June 25, 2011

梦幻似的九寨沟







其实,九寨沟的被发现,也不过是十多年前(八十年代)的事。由于她是隐处于崇山峻岭之中,故不易为人所知。据说最先发现这个美丽有如“童话世界”般的景区,是出自于一批进入山沟里砍伐的工人。
经过一些探险家及喜爱寻幽探秘的旅行家归来后的描绘、形容,宣扬之后,九寨沟及黄龙的神秘感才被揭开,到了九十年代末的今天,她已经被开发成一块中外瞩目的热门景点。据导游告诉我们说,单是今年的中国国庆日,就吸引了一万两千名游客(酒店最高容量是一万四千人),为了免遭肆意破坏,1992年12月,九寨沟与黄龙沟,这两个国家级的风景区,一起被联合国列入“世界世界自然遗产”名录中,受到严格的保护,确保它将完好无损的留给后代子孙,成为全人类的遗产。
从成都到九寨沟,虽说只有四百公里,之前有意到九寨沟者,据称非要两天或两天半的时间不可,而且随时随地准备承受许多意外事故发生的心理负担。今年四月,从成都通往九寨沟的主要公路终于通车了,旅友们一听大喜,立刻“招兵买马”,准备一尝多年的愿望。
我们去的可真是合时,当天只费12个小时就到了松潘县的川主寺。经过一夜的彻底休息,第二天一早,我们这才从从容容的进入南坪县,展开我们数天的九寨沟和黄龙沟之旅。
®九寨归来不看水

九寨沟位于岷江尽头,岷江山脉是万山丛中的一条纵深40多公里的一个山沟谷地,面积广达6万多公顷。因为周围有九个少数民族散居其中,故称为九寨沟。外表观之,这里似乎仍然保留着他们不少原始风貌,即勤劳、朴素、和蔼可亲。大大小小、高高低低、新新旧旧的经幡,在风中飘舞,硕壮的牦牛,在田野间悠悠闲闲,低着头在吃草,处处让你感受到的,是一种隔绝于尘嚣化外的宁静与和平世界。
“黄山归来不看上,九寨归来不看水。”
不错,这是个集翠海、飞瀑、彩林、雪山、幽谷、河滩而构成的一副自然景观。千百年来,由于受到地壳变迁,冰川剥蚀,以及熔岩等种种自然风化作用使然,使九寨沟形成了今天这样一个得天独厚、具有怪石、冰川、飞瀑、高山、湖泊、茂密的地方,还有海拔从两2000米到4000米不等的奇峰,赢来了世人声声的赞叹。

当然,我们也没忘记那个流传在九寨沟的动人民间神话:那个多情、细心的达戈男神啊,为了给美丽的女神,沃洛色嫫送一份特别的礼物,于是,他用风云打磨了一面荧光照人的宝镜,以便让对方作为梳妆之用,没想到色嫫一不小心,在接受这面镜子时,一时失手,宝镜打破了,碎成了一百多片,散落在九寨沟中,变成了今天我们看到的如珠连玉串般的海子(即湖泊)。
每个海子,都有一个特殊的名字,如盆景海、五花海、芦苇海、长海、火花海、卧龙海、树正群海、珍珠群海、犀牛海等等。尤其是那个似高悬于山巅,3000多米高的长海,站在湖边,俯瞰碧绿海水(湖水),仰望悠悠白云,远看巍巍青山,雪峰萤照,此情此景,似曾相似,不禁勾起了那一年的秋天,站在新疆天池旁顾盼的美丽回忆。

®深达30米的透明度
这些海子,形状各异。圆的、长的、方的,有的像葫芦,有的像琵琶---- 唯一相似的,是每个海子的水,无不清澈见底,草呀、树呀、鱼呀,全是一览无余。据说九寨沟的水,透明度深达30米,有些更深,这是其他地方少见的。据考究,原来这一切是与森林有关的。因为九寨沟的森林覆盖面积,占了60%以上,加上底层属于石灰岩,故含有大量的碳酸钙,无形中对水也起了净化作用。为了保有九寨沟的清纯环境,除了严禁伐木外,导游也不厌其烦的再三告诫大家,必须谨记下面的规定:1.不得在禁区内抽烟;2.不能踩水;3.不能随便攀折花木;4.不能随便小便,否则将受到严厉的惩罚,最高人民币500大元。

无论你走到哪里,都会看到“言者谆谆”的告示,如:
“自然与人生息息相关”
“一株树,可以制造无数的火柴”
“一根火柴,可以烧掉无数的树木”
在九寨沟,最具气魄的,当推那些形态各异的瀑布了,而且不止三两个,而是十多个。然而,在我眼中,最有看头的,也不过是区区几个而已,如珍珠滩瀑布、树正群瀑布、诺日朗瀑布等等,尤其是珍珠滩瀑布,由上流下的水,再在沟底溅起如千层浪的朵朵水花,在临近黄昏的日照下,真的就像是千万颗晶莹剔透的珍珠,在上下滚动着。面对着如此奇美的景象,不由得你对天地这副神奇力量,表示敬服。

九寨沟,有看不尽的水,看不尽的树,这是一个水树共美的世外桃源;是鸟语花香的世界;是珍稀动物的天堂;这里又有你百听不厌的天籁,只有身历其境者,才能领略她魅力之万一。
然而,此行也并非全无遗憾,一心原本要前去观赏九寨沟的深秋,那些独领“风骚”的树叶,没料到我们看到的,竟然是介于红与不红的“尴尬”颜色,听成都朋友说,往年这个时候,九寨沟红叶,已经是红到了叫人动情与撩人心胸的季节,每个人都有些失落感,只好慨叹与九寨的红叶缘浅了。
刊载于11.11.98南洋商报

后记:13年后重游九寨沟,已经不是我当年印象中的九寨沟了。主要是游客太多了,据地陪说,每日有将近两万的游客前来,人声嘈杂,买东西,吃东西,都要大排长龙,连歇脚的空间都有限。唯一值得赞扬的是景区内保持得相当干净,所有的交通都必须由大小不等的环保巴士载送。与我们当年的随走随停的自由在观赏,大为不同。

Thursday, June 23, 2011

旅行要趁早

常说:岁月不饶人!这绝对不是一句感叹话,而是千真万确的事实。话说近日重游九寨沟黄龙时,就明显感觉到这话的实质意义了。上次到九寨沟时是14年前,而且是乘坐大巴士一路颠簸而去的,后面跟着的是另一辆专载行旅的中巴士,虽说路面弯弯曲曲,但驾驶者是位曾经在西藏开过十几年大卡车的王师傅,技术一流,有惊无险,开了一天才抵达目的地。而这次我们却是乘搭飞机直抵达黄九寨黄龙机场,费时半个钟头而已。也许是突然间降落在海拔3千多尺的高原上,马上出现高原反应,头昏欲倒。最要命的是地陪马上安排我们到黄龙去参观。虽然乘了单程的索道上去,可是还得靠两条腿走了不少路,因为下来索道已经收工,关闭了,大家唯有走路下山。高原症状越来越严重,每走一步,双脚就像踩在棉花上,加上天开始暗了下来,又下起毛毛细雨,真的是狼狈之至。最近又刚验出脊椎三节骨质增生的我,因为压到神经,平时间不如飞的我,现在一旦走多了,腿部就疼痛不已,我也不知道这次是怎样完成这项壮举的?看来是意志的力量吧?在此奉劝友好们,有些地方若真的想去的话,我的建议只有一句:趁早!因为像上面所提的症状,在14年前是不曾出现的。

Monday, May 30, 2011

雪山之旅

人生苦短,数十寒暑,一晃而过。有些玩意儿,原本都是属于年轻人较为热衷去尝试的,例如溜冰、滑雪等,自认有幸,在这有生之年,总算有机会试过其中的“苦乐”滋味。

多年前在加拿大渥太华,在女儿的耐心教导下,勉强学会溜冰,虽然只能算是“基本功”,但箇中自由奔放心情,依然。至于滑雪,早就“跃跃欲试”,苦无机会而已。多年前,就在小儿子学业即将结束,准备学成归国的前一个冬天,我们计划来一趟雪山之旅,目的是离他居住的大学城,1500公里远的科罗拉多(Colorado)州的一处滑雪胜地。
依照估计,一鼓作气,不花太多时间在路途中停留的话,大概只要15个钟头,就可以抵达目的地。但是,就在启程前,从报章获悉我国有几个留学生,就在他们准备前往同一个地点滑雪时,结果发生车祸,其中有位女生,不幸当场客死异乡,我们猜想是驾驶者过于疲劳导致,为了避免悲剧重演,我们母子,加上他的女友,决定以充裕的时间,走走歇歇,自自在在的旅游,何况我们三个人都可以轮流驾驶。
我们决定到奥克拉荷马州的Tulsa租车,并从那里出发。为了隔天能以最佳的精神状态继续赶路,我们决定在肯色斯州的Wachita汽车旅店住宿一晚。

青松、白雪迎客
未来之前,早就听闻属于美国第30州的科罗拉多,自然风景绝美,一看,果然名不虚传。
当车子一进入科州境内后,只见道路两旁,先是一片片无边无际的田野。秋收已过,春耕尚未开始,地上被收拾得干干净净,只有少许的衰草枯叶,仍在那里做着瑟缩的梦。然而,等到渐行渐近科州首府——丹佛(Denver)时,眼前又是另一番风景!
面对的是 属于落基山脉系的隐隐青山,忽高忽地,各以它冬天特有的风姿,直立青松、斑驳残雪,迎来一批批对她青睐的游客。
我们预定的下榻之处,是处于丹佛46公里之后的乔治城(George Town)。这个素有“落基山下的银色皇后”美称的山城,就这么静静地躺在群山包围中,犹如山谷中独自吐露芬芳的幽兰。朴素的外表,却仍然掩不住她昔日的风华(这儿一度是淘金的重地),真要感谢CC的细心贴意,选了这么一个有如世外桃源的好地方。
据旅店的老板娘说,这里附近一带,就有好几个滑雪胜地。每年一进入冬季,从11月到隔年的3,4月,来自美国各地滑雪好手、游客、以及学生等,都会络绎不绝的涌到这里来。大大小小旅店都告爆满,因此,若不预先定好住处,分分钟都要餐风饮露,无处可“住”。

在逾万尺的雪山上
经过一夜的养精蓄锐之后,隔天一早,大家精神奕奕,迫不及待的往雪山前进。
我们选了一个离丹佛最近的,14哩的著名滑雪胜地之一,Loveland(我将她翻译成“爱的乐园”)。离开开场时间——9点未到,这个海拔一万三千尺,广达826英亩,自然雪可以厚达385尺的滑雪场,早已人潮汹涌。无论男女老少,个个无不武装齐备,准备大显身手一番。当然,其中也不乏像我们“生平第一次”,准备做处女滑雪乐的初哥初姐,这是我们在参加课程之后才知道的消息。

滑雪这码事,我们三人之前的的确确不曾尝试过的。为了确保平安无事,商量之下,决定破费先拿个初级的滑雪课程,2小时,美金40元,包括所有的配备,如滑雪板、雪靴、雪杖等,计算一下,还可以接受。据说一套齐备的滑雪用具,包括护目镜、护手套等等,少说也要一千几百美金,对于我们这类偶而滑之的人来说,可就没必要花这冤枉钱了。据一位滑雪老手告诉我,从初级到高手,滑雪共有9级。

艰难的第一步
依照教练吩咐,当我穿上几公斤重的雪靴,扛上数公斤重的滑雪板到滑雪场去聚合时,我的妈呀,这第一步,我相信比当年太空人,阿姆斯特朗跨出太空舱还要来得艰难。脚犹如脱臼,封上石膏一般的沉重。儿子看老娘面有难色,不禁投来一抹鼓励的眼神。万事起头难,牙根一咬,一步一脚印(雪地上),总算挨到了目的地。
我们的滑雪教练,是个年轻的小姐。据她自称,这只是她一份兼职的工作。由于热爱滑雪,所以每年都会选在滑雪的热门季节,充当滑雪教练,既有收入,又能过足滑雪的瘾,一举两得。冷眼旁观,也许是长期饱受风霜雨雪阳光的爱抚眷顾,我发觉对方的皮肤有些干燥,但却展现了另一种动人的健康美。

初级课程共有四十来位学员,绝大部分是来自国外的旅客,只有区区的几个本国人,至于黄皮肤的,哈,只有我们三人而已,所以教练对我们的名字特别熟悉。初级课程内容,不外是滑雪的一些原理、动作,以及一些必须掌握的基本技巧,至于能不能学以致用,那就得看个人的领悟力了,师父领进门,造化看个人。如果想凭一两个钟头的教导就能得心应手,我想字典里大概就不会收入“天才”这两个字了。
环顾四周,前来滑雪的,不是五六岁的小不点,年轻力壮的男女,就算是中年以上的,大都是带着小孩合家乐而来,而我却是如假包换的“临老学吹打”。不过,即使无法练到他们身轻如燕的从高坡上滑下的美姿,可是,活到这把年纪,还能一尝滑雪的入门功夫,也算是另类的福气了。

滑雪比骑脚踏车容易?
在未到来之前,曾经有人面授说,滑雪嘛,比骑脚踏车还简单呢。脚踏车两脚腾空,滑雪至少脚还在地上。有人之所以心生惧怕滑雪,那是因为仰望时,是云深的高处;下瞰,是一望无际,皑皑白雪,心理上无形中增加不少压力。
终于轮到实践的时候了。教练先是带我们坐上缆车往山上迤逦而去,然后在一个斜坡站跳了下来。对方吩咐我们按照她刚才传授的技巧,学以致用。例如如何转身、控制、减速,停止等。至于能否运用自如,那就得靠自己了。
教练接着说:滑雪的难易,并不在于上雪山的高低,而是在于山的斜度。如果斜度大,就算是像我们这类刚进入滑雪门槛的初学者,也能轻易的从一千公尺的高山上,平稳地滑了下来;反之,如果斜度小,即使山高只有一百公尺,也难保不会将一个滑雪高手摔个半死。而供我们学习的场地,斜度只有20度左右。教练这番提示,无疑给我服下一颗定心丸。
于是,先是来个深呼吸,摆好架势,手扶雪杖,眼观前方,做好一副豁出去的心理准备,心里默喊一声:下吧!

哪里跌倒,那里爬起!
没想到才享受不到几分飞跃的快感,脚上的雪板一歪,身体立刻失衡,整个人就像滚地葫芦似的,从斜坡上一路骨碌骨碌的滚了下来。幸好平时经常运动,否则这么一滚,不跌断几根老骨头才怪。就在这个时候,耳边响起教练吩咐过的话:哪里跌倒,就从那里爬起来。这倒是一句充满人生哲理的话。
如此跌跌爬爬,屡扑屡起,半天下来,不但筋疲力尽,且周身酸痛难当。一般的运动,衣服是穿得越少越好,唯有滑雪是例外,这下才知道箇中原因了。唉,年轻真好,只见孩子和女友两人,经过三几次的练习,基本上已经掌握了一些滑雪的诀窍,不像老娘,狼狈不堪。站在雪地上,看着他们双双从高高的雪山上,潇潇洒洒地滑了下来的“英姿”,如此的飘逸,心里忍不住又羡又赞。

骨头分家,不好玩了
第二天醒来,简直翻不了身,骨头就像分家似的刺痛。反观两个年轻人却是一副“熬过来”的无惧无畏本色,兴致勃勃地准备再度到滑雪场地去大显身手,参加第二级课程,问起老娘意下如何?我赶忙摇头,敬谢不敏,只想作壁上观,好好地放开怀抱,恣意地 欣赏周遭这一切,犹如明信卡上出现的画面——奥拉;傲立群峰上的一排排青松,不沾染尘雾的天然美景。

Friday, May 6, 2011

母亲的发髻

母亲的发髻
16岁那年,母亲凭父母之命,媒妁之言,嫁给了大她四岁的父亲。及至二十三,四岁,父亲这才将母亲和7岁的大哥接来马来西亚。从照片中,发现母亲原来在她很年轻的时候,就已经将一头浓浓密密的黑发,在后边挽成一个圆圆的髻子。我不知道这是否是一种时尚,还是泉州当时婚后女性传统的习俗?可惜在她生前忘了求证一下。
母亲晚年不幸二度中风,导致半身不遂,个人行动,无法自如,不得已之下,唯有请美发师前来家里,将她留了数十年的长发剪短,主要是方替她梳洗的方便。我在想,在剪下的那一刻,老人家心里一定是万二分不舍。在我们兄弟姐妹的的印象中,母亲不但是个爱干净,同时也很注重仪表的女性,特别是对梳头这码事,更是郑而重之,从不马虎。
从小开始,我就很喜欢站在一旁,静静地欣赏母亲梳头的过程。
母亲房间,没有梳妆台,只在靠窗的墙壁上,挂了个10寸左右的四方镜子。后来父亲用他无师自通的手艺,就在镜子的下边,给她钉了个木架子,让她摆放双妹牌的生发油,同样牌子的蛋粉(因其形如蛋,故名之,母亲是这个老牌子的忠实用户,数十年从没换过),还有一罐青色罐子的夏士莲雪花膏,一把黑牛骨梳子,这就是母亲所有的化妆品了。
母亲是个传统女性,每天早睡早起,生活规律。在忙完了一连串的家务后,她才有心情梳洗,包括梳理自己的头发,这也是最费工夫的事。只见她站在窗前,将发髻解开、拿下发夹,让长长的头发从肩上垂了下来,然后用牛骨梳子,从上而下,慢慢地,一下又一下地梳、梳---整个过程大概需要十分钟之久;接着,她倒了一些生发油在掌心,双手磨磨搓搓,再轻轻地、顺序地涂抹在发稍上。
最后,将油亮的头发,慢慢的缠成一个圆圆的、结结实实的发髻,套上发网,下来就是在靠近耳际的头发两边,別上银色发夹,表示收尾,整个梳发过程这才算大功告成。
如果遇上亲朋戚友家有喜事,或外出做客,母亲更会在发髻上花些心思,特别是头发上的装饰物。这时候,她挑选的发夹、耳挖,耳环,全都是闪亮亮、纯金打造,份量十足的金饰品。偶而她也会吩咐我到屋前去采三两朵自家种的茉莉花,别在发髻上,就像喷了清淡的香水。
虽然,母亲不是大家闺秀出身的,但任何时候看到母亲,她给人的印象总是清清爽爽、整整齐齐、端端庄庄的好模样,深得亲友邻里的赞赏。像梳头这种每天都要做的普通事,母亲总是做得那么地专注,那么地认真,一丝不苟。在别人看来,梳髻这种麻烦头透顶的事,很多年纪与她相仿的妇女,早就跟着时代潮流,弃髻而烫了发。在她未中风还能自理时,我和大姐曾经费尽唇舌,劝她将长发剪掉,她就是坚决不肯。快要70岁的人了,每天还是站在窗口、在同样的时间、用同样的动作、梳理她那头日渐稀疏,白发过半的发髻,就像她数十年如一日,为父亲准备内容一成不变的早餐一样。
我想:母亲刻意保留这种过时的发型,是否意味着她对父亲一份永恒不变的感情?如果我猜想没错的话,难怪当她获悉父亲因为心脏病突发而去世的第五天,母亲也尾随老伴之后,急急到九泉下相聚去了。以现代的婚姻来说,连白头偕老都难以经营,何况是“生死与共”?父母亲长达60年的婚姻,两人始终相敬如宾,对一个大男子主义的父亲来说,这是大大出乎我们儿女意料之外的。

Friday, April 29, 2011

王子与公主

30年后又是同一个故事重现。
今天是英国威廉王子和平民女孩,凯特结婚的大喜之日。凤凰资讯台全程现场报道。据说全球将有20亿人可以通过电视画面看到这项婚礼进行的盛况,比起当年其父母,查尔斯王子和戴安娜的七亿观众,显然多了不少,这可要拜互联网科技的进步。
很多人在质疑,他们两人会不会重滔父母的覆辙,离婚收场?凤凰网做了一项调查结果显示:7成表示不会,两成说会,一成没有表态。我的看法是比较乐观,因为凯特是一个现代时尚年轻女性,又有工作经验,高学历,没有背负什么贵族家庭背景的荣辱负担,可以坦坦然地选择过她喜欢过的日子,当然,皇室的一些基本礼仪还是不能幸免的。不过,根据报道,凯特是个性格活泼、开朗,有主见,这与戴安娜的忧郁、害羞、个性强,不卖皇室的账,很多时候搞到没有转圜的余地,特别是面对遵循传统皇家礼节的家婆,英女皇,未能很好融洽地相处(这也是千古不变的婆媳关系),最后只好毅然绝然地和查尔斯分手。
凯特和威廉交往8年,基本上彼此有一定的认识和了解,这和其父母认识半年就谈婚论嫁有些不一样,加上戴安娜当时只有20,查尔斯比他大一半有多,年龄的差距,导致两人在问题的处理上有所距离和差异,那时候的戴安娜,对世事的历练,想来没有这个29岁的媳妇来得成熟,而威廉和凯特年纪相仿,共识的机会比较大。
再说,英国皇室在经过戴安娜的事件后,相信会更小心谨慎处理这些看似与人无关的家庭事件,不会高高在上的将某些条规加在这个孙媳身上,单是他们以开放的态度接受这个来自平民的王妃(凯特也是英国350年来君主立宪以来第一个平民女孩成为王妃),就知道他们开始接受改变,否则很容易再次成为众志之矢。好不容易才被人民重新接纳,对皇室加分(因为戴安娜的死,很多人对英国皇室是否还有存在的必要提出质疑)。
昨晚上在观赏这个节目时,三岁的孙女问妈妈:他们是王子和公主吗?(因为她听过太多有关的童话和故事)。妈妈回答说:
“是的,宝贝!”
“他们会永远快乐的在一起吗?”
“当然会啦。”
“为什么呢?”
“因为他们相爱!”
对一个三岁的小不点,自然不晓得何谓相爱,她点了点头,显然对这样的答案相当满意。现代婚姻,虽然脆弱,但是,我们还是宁愿相信爱情!(稿于10:40pm)

Saturday, April 23, 2011

旧传统V新传媒



前言:
21世纪今天的亲子关系,是要因循传统还是要进行“革新”?似乎有各种不同的声音。但是,有些东西不是你要保留或放弃那么简单,而是时势所趋。因此,两代之间或隔代之间要如何和平、融洽相处,就不能单凭个人意愿来行事。不过,对上一辈的人来说,无非希望过个安定、健康的晚年。但是这些都需要一定条件的配合,例如儿女、或其他亲人的等。下面这个现实故事,值得玩味。

“爸,刚才您在电话上讲的是真话还是只是要吓唬对方而已?”媳妇对家翁,他也是我的一位作家老友问道。
“当然是认真的,不是吓唬!”老友严肃地回答。
“可是,您这个建议会不会严重了一点?”
“你说严重?那我倒问你,将生病的老子赶出家门难道就不严重了吗?”老友气愤地反驳。
“想方设法将房子的拥有权骗走,好了,现在老人满身是病,就看不顺眼,诸多挑剔,晚上不可拉抽水马桶、不可开电视、不可煮东西吃、不能咳嗽,这个不可,那个不能,简直是岂有此理。现在竟然叫他去投靠女儿,这样嚣张的媳妇,不给她一点教训不行。”
做媳妇看到家翁一副义愤填膺的激情样子,无言以对,再讲下去也许会招惹对方说出更难听的话,只好悻悻然地走开了。

*召开记者招待会
原来我这位作家朋友,最近接二连三的接到一位相交数十年的老友来电申诉,提及媳妇对他如何的不敬,后悔当初经不起儿子的“花言巧语”,将房子的名字转换给他。没想到短短不到两年,自从自己不慎跌了一跤之后,儿媳就换了另一副嘴脸,让他十分伤心、失望,但又不知道该如何是好。
“你传授他什么妙计?”我深感兴趣地问。
“我叫他召开记者招待会,将事实公布出来!”
“哦?你不叫他去报警而是叫他去召开记者招待会?”
“报警有屁用?清官难理家内事嘛。再说,你有没有听过这样一个顺口溜?
‘不怕天,不怕地,不拍老子和武器,最怕传媒炒消息。’
虽然是有点言过其实,但现代的人最怕的就是传媒,尤其是互联网。不管好事坏事,一上了媒体,就会越演越烈,甚至不可收拾。我们的演艺界最近不是发生了一个艺人因为有了外遇被踢破,结果被传媒大事报道、炒作吗?“
“可是人家是娱乐界,演艺圈,你这只是家内事,有炒作的价值吗?”我还是抱着怀疑态度。
“问题是你要不要而已。难道你没发现,有些芝麻绿豆大的事,可以成为某些报章的头版头条,你又怎么说?”
朋友振振有词地分辨。
这下轮到我无言以对了。

*锦囊妙计
其实这位老友是有感而发的。据说他最近刚刚将自己名下的一栋五房式公寓卖掉,这也是他唯一的财产,主要是应独生子的要求,希望将卖房子所得的钱,赞助他去买一个独立式洋楼单位,价钱不菲。原来儿子目前是在一家外企担任副经理职位,媳妇则任职于某家银行的财务部经理,住公寓太“寒酸”,为了排场,他们决定换个比较大的房子,当然,首选是独立式洋楼了。
四个女儿知道这件事后,大家站在同一阵线,一致投反对票。他们表示,哥哥没问题,但对他的另外一半就不放心了。因为这类故事听得太多了,防患于未然。

可是,在旧观念下,老友心想儿子还不至于如此绝情吧?决定赌一赌。理由是:一来自己已经七老八十,在世的日子不会太长,财物是身外物,即使现在不卖,将来不也是留给他的?现在不过是做个顺水人情而已;二来也可以成全儿子的愿望,三来又能与儿孙相处在一起。老人最怕孤寂,加上老伴早逝,渴望享受天伦之乐乃是人之常情。
于是,经过多日的思想斗争,慎重考虑后,最后决定:不理女儿的反对,卖!
其实,这位老友告诉我,他那天在电话中所讲的话,实际上是故意要说给媳妇听的。如果哪天她胆敢效法老友那位媳妇如此欺凌他,他会毫不犹疑的召开记者招待会,广告天下,让他们出丑。
“不是说家丑不可外扬吗?你忘了?”我故意问。
“当然我不希望走到这一步,可是,对一个老人来说,他们这样对待老人你不觉得很残忍吗?既然你无情,也别怪我无义了。”

*情与义
从这个现实故事中,让人感触深深。老有所依,老有所养,这是每个上了年纪的最大诉求。但是,在今天一个以经济为导向,转型中的社会,积谷防饥,养儿防老,似乎已经是落伍的想法了。君不见现在的小家庭大行其道。还没结婚,早已做好离巢的打算,买好房子,就算家里空间够大,还是保持距离来得好。
所以,生活在今天这个急速变化的时代,无论老少,有些观念都必须做出适当的调整,唯一不变的是血浓于水的亲情,科技再进步,社会如何变化,“百行孝为先”,那是无法改变的事实。

Wednesday, April 20, 2011

甜美的志愿者



由陈嘉庚先生创办的厦门大学,至今已经度过了90春秋,今年4月6日,迎来了他的90华诞。大学当局非常隆重其事,不但请来了10位诺贝尔得奖者,以及国内外不少专家、学者前来做专题演讲外,还贴心的配给每位受邀者一名志愿者,做全程招待服务。我的志愿者是今年六月即将毕业的考古系学生,小胡。打从我下机的那一刻开始,小胡就忙不迭的执行“任务”,她先是将我送到下榻地点,为我领取庆祝仪式的资料、礼品、晚会、宴会、听演讲的各种参观券等,还不厌其烦的代我购买前往外地的车票。我很欣赏这位笑容可掬的志愿者,处事不浮不躁,有条不紊。对方告诉我这次报名申请志愿者多达2000人,负责招待300位贵宾,6000位校友。她表示自己很幸运被选中,因为不是每个申请者都会被录取,而是要经过面试考核,合格了才能担当这个任务。这位即将踏入社会的大学生还说:她很高兴能够成为一名志愿者,因为可以学习到很多课本以外的东西,包括待人接物。我开玩笑问这位来自河南的女孩,为何会选读这个冷门科系?她回说:喜欢嘛!我半开玩笑地说:这也难怪,河南和陕西都有不少考古的机会,将来肯定“英雄有用武之地”对方也笑了。不过,小胡谦虚地说:我这丁点知识派不上用场,我准备继续念研究所。正所谓“学,然后知不足。”,我对这个志愿者的好学谦虚深有好感,也许我们不再有机会见面,但我对她选科的勇气和求知精神,还有细心、亲切有礼的招待,将会留在我脑海中,不易忘怀。